立委蘇徐二人譴責外籍漁工毆打船長

2024-03-14 21:37 陳明道 記者

【本報記者陳明道屏東報導】昨日立委徐富癸針對振明洋368 號船長遭外籍漁工暴力毆打事,要求外交部應向印尼政府表達抗議,對於該名施暴漁工,要採取法律行為究責。漁業署必須提出詳細完整的調查報告,並協助受害者提出求償等司法協助。後續我國漁民於海上作業之人身安全及我國漁民勞動權利之維護,要提出具體改進方案。蘇清泉國會辦公室昨日針對此事件,做以下幾點聲明:

1.台灣遠洋漁業,每年為國家拚入數百億元外?。而李姓船長是優秀的屏東子弟,長年奉獻在遠洋漁業的第一線,值得國人愛惜,也值得國家給他充分的保護。2.蘇清泉呼籲政府,一定要盡到保護產業,保護國民的責任,漁業署說法:「如果查明毆打船長屬實,將禁止涉案船員受雇於台灣魚船」,這樣的說法太消極。我們敦促政府,動員檢調系統,配合國際法律專家,研議依法制裁後,再予以遣返。

3.在人權原則下,除了注重外籍漁工人權,也不可忽視台灣本籍漁業從業人員的人權,因此本案除牽涉到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未來也有待政府與專家持續關注,在國際人權基本原則下我遠洋漁業的相關法律主權問題。4. 台灣遠洋漁業,主雇之間的衝突事件,層出不窮,政府應予專案處理,除針對問題提出對策,並給予以預算支援,加強船隻作業的法律規範與倫理教育訓練,以期減少類似不幸事件發生。

立委蘇清泉強調人權原則下,除了注重外籍漁工人權,也不可忽視台灣本籍漁業從業人員的人權。(蘇清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