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某建設公司 到台南地檢署陳情抗議 按鈴申告控南打中心違法搜索 執法過當

2023-09-08 15:56 吳金輝 記者

【本報記者吳金輝台南報導】台南某開發公司曾姓董事與許姓董娘指控,日前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八大隊之曾姓副隊長帶隊,持台南地方法院核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之搜索票到台南市歸仁區執行搜索時,因南打警務人員搜索過程粗暴,在場許多在場員工、股東飽受驚嚇而求診身心科,造成公司及民眾權益受損,並於今(8)日下午2點左右會同律師,到台南地檢署陳情抗議並按鈴提告南打,南打回應:民眾指控與事實不符,一切依法並無過當。
 
許姓董娘表示,8月28日那天,公司正忙準備舉行普度儀式,下午1時許她自外返回公司,一進門就看見數十名全副武裝、手持長槍的特勤維安警員,而公司全部員工都被控制在大廳,警員詢問許姓董娘身分後,即命令她坐在大廳。
 
曾姓董事說,約莫10分鐘後,警員進到辦公室,將監視系統電源拔掉並拿走硬碟,接著命令公司蔡姓董事陪同上樓搜索,許姓董娘指出,警員搜索她的房間,發現保險箱,就請她上去,曾姓副隊長問保險箱裡有什麼,許姓董娘回覆「裡面是公司的週轉金」,曾姓副隊長命令她打開保險箱,並表示要扣押,保險箱裡的132萬5千元,理由是那些錢係「恐嚇取財之不法所得」,許姓董娘氣憤地說,當場也說明那是公司的週轉金,不是「不法所得」,曾姓副隊長仍執意強行扣押,並說「警方要驗指紋」。
 
曾姓副隊長命令許姓董娘在扣押物品清單簽名時說,「我給妳2週的時間,找吳男出來做第二次筆錄,錢就還妳」,許姓董娘當場嗆要提告,曾姓副隊長回嗆,「去告,沒關係」。
 
該公司曾姓董事表示,這些特勤維安警員一進門就說要對搜索票內容之吳男執行搜索,惟公司人員當場告知吳男已離職數月,過程中警察持長槍,喝令曾姓公司內之職員高舉雙手「不准動」,公司3名女會計飽受驚嚇,其中1人隔天立刻請休長假,不敢上班,1人表示想離職,1人因受驚嚇而出現過度焦慮,求診身心科。
 
曾姓董事怒斥,他當場要求警方出示搜索票卻遭拒絕,警方先稱偵查不公開,後來又說「晚一點會出示」,曾姓董事要求聯絡律師也遭拒,理由是警方懷疑他通風報信,
 
曾姓董事痛批,整個搜索明顯違反程序,執法過當,警察誣指公司週轉金是不法所得就強行扣押,導致公司要設法調度資金,也造成公司人員心生恐懼,不敢上班,甚至想離職,「警方濫權,執法過當,人民權益嚴重遭受損害,今天下午2點左右,已委任黃冠偉律師對南打提出違法搜索、加重剝奪行動自由、強制罪等提出告訴,。
 
針對相關指控,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回應,「相關指控與事實有出入」,當天攻堅及搜索行動,「一切依法,並無違反相關程序,更無執法過當」,再者,搜索票依法申請取得,現場控制後,再行搜索,出示搜索票時機均合乎程序,南打強調,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理由正當合法,惟偵查不公開,有關案件細節不得對外說明。

 

業者已委任黃冠偉律師對南打提出違法搜索、加重剝奪行動自由、強制罪等罪嫌提出告訴。(記者吳金輝攝)

警方搜索過程粗暴惹議,業者今天會同律師到台南地檢署對南打提告。(記者吳金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