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攤商合法化需辦登記再成立大會

2025-06-12 18:22:57 陳明道 記者

墾丁大街上百家攤商前日研商結果,擬成立自治管委會,二個月內需進行商業登記並納稅籍。(民眾提供)

恆春鎮公所提案交鎮代會通過攤商自治條例送交縣政府,盼透過合法化管理,重拾墾丁大街夜市光環。(檔案照)

恆春鎮公所提案交鎮代會通過攤商自治條例送交縣政府,盼透過合法化管理,重拾墾丁大街夜市光環。(檔案照)

【本報記者陳明道屏東報導】墾丁大街上百家攤商前日研商結果,擬成立自治管委會,二個月內需進行商業登記並納稅籍,始能成為合法登記的攤商自治管委會,作為與恆春鎮公所的對話的窗口,再進一步討論研商合法營運,訂出細部夜市運作、清潔管理及處理消費糾紛的管理辦法。
今年墾丁大街攤商可望成為合法化營運的夜市,前日屏東縣恆春鎮公所在墾丁社區召開地方說明會,計畫成立獨立攤商自治管理委員會,負責夜市運作、清潔管理及消費糾紛,並在公所監管下運作,最快兩個月後會有正式攤商管理組織及納稅攤位的稅籍編號。
恆春鎮公所早在今年二月提案交鎮代會通過攤商自治條例送交屏東縣政府,盼透過合法化管理,重拾墾丁大街夜市光環;恆春鎮公所表示,攤位與道路規劃耗時費力,但改革勢在必行,屏東縣政府承擔道路養護責任,陸續規劃攤位設施帶及人行環境改善工程,讓遊客對墾丁夜市改觀。
目前墾丁並無合法登記的攤商自治管委會,墾丁大街管委會主委曾春惠表示,將組織臨時攤商志工團隊,展現自發改革的決心;現有墾丁商圈協會的店家及攤販需經合法商業登記,彙整攤位盤整及召開成立會員大會,最快需兩個月內完成。
經過屏東縣府、鎮公所與攤商討論,初步結論由現有管委會暫代管理,兩個月內完成攤位盤整及會員大會組織設立,作為與鎮公所的對口單位,縣府同意延長兩個月臨時市集運作時間,預計暑假後完成全新管委會登記,正式邁向合法化管理,夜市環境更整潔、更有規範,屏縣府交通旅遊處指出,未來將結合在地文化特色,打造具墾丁風情的夜市品牌,讓遊客感受南國海濱的獨特夜間市集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