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人勒贖強押被害人引治安恐慌 台南警二分局跨區聯合緝捕

2021-07-14 15:09 吳金輝 記者

【本報記者吳金輝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日前獲報擄人勒贖案,被害人表示遭人持辣椒水噴灑臉部及持刀架住頸部,強行押上車至台南市南區及善化區等處囚禁與拍攝裸照,等犯嫌收取新台幣65萬元贖金後,在台南善化火車站前將被害人釋放,因涉及重大刑案,影響台南市民安全甚鉅,警二分局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警方表示,此案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二分局、善化分局、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等單位,分別在台南地區及新北地區等處執行查緝逮捕相關人到案。

警方調查,此案為陳姓主嫌與林姓被害人先前有債務糾紛,便計畫押人討債,於是佈下眼線尋人,直到今年5月中,被害人在高雄出遊時,受友人邀約至台南見面,然後到達中西區海安路案發地點,卻遭多名陌生男子強押上車前往他處拘禁並強拍裸照勒贖,此案發生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專案小組仍持續不懈蒐集相關事證,於是分別在6月22日及昨(13)日發動二波查緝行動,共拘提逮捕犯嫌14人到案,並查扣作案車輛、行動電話、棍棒及刀械等證物,全案依擄人勒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及傷害等罪嫌移請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及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警二分局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法律無假期,維護治安工作不容質疑,對於違法之犯嫌依法究辦,絕不容忍有違反法令情事發生,且為嚴防暴力案件再衍生重大治安事件,警方將持續各項勤務,打擊犯罪零容忍,以維護台南市治安宜居的家園

警二分局專案小組,聯合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等單位,分別在台南地區及新北地區等處,逮捕擄人勒贖案犯嫌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