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社頂鐘乳石遭盜鋸

2020-11-20 18:26 陳明道 記者

【本報記者陳明道屏東報導】墾丁社頂鐘乳石遭盜鋸,相關單位積極查緝。墾丁社頂發生鐘乳石遭盜鋸案,經查發生點位係緊鄰墾丁森林遊樂區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恆春分所之管理維護土地,屬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生態保護區,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刻正與相關單位共同調查中,該處除違反國家公園法外,也將定位確認是否位社頂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內,將提供調查資料函請主管機關依文資法移送偵辦。
墾管處指出採取石筍、鐘乳石、珊瑚礁石等天然資源依國家公園法最重可處有期徒刑1年,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八款墾丁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二、禁止撿拾、採取、販賣、陳列石筍、鐘乳石、古生物化石、貝殼、貝殼沙、珊瑚礁石及其它岩石等標本與其加工製品。但可證明其來源非屬墾丁國家公園園區內者,不在此限。」,同時如果違反文資法將可處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金。
為維護國家公園天然資源完整,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破壞自然遺留下來的珍貴資產,也會聯合相關單位盤整所管護資源範圍,加強人員進出控管與巡護監控機制,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墾丁社頂鐘乳石遭盜鋸,盜採鐘乳石洞外觀。(墾管處提供)

墾丁社頂鐘乳石遭盜鋸,相關單位積極查緝。(墾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