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期重劃99%已交地 議員要求重劃完成才開徵地價稅

2024-05-06 16:07:50 黃志政 記者

【本報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台中市第十三期市地重劃已完成99%,區內道路才剛開通,地主關切接下來地價稅開徵的負擔,市議員朱暖英6日在議會業務質詢時代地主陳情,希望地價稅要等劃完成後才得以開徵,勿讓地主未享地利就先付稅款。地政局長吳存金答覆說,起徵地價稅法定是以重劃完成時間開徵。

市議會定期會6日進行交通地政委員會業務質詢議程路,市議員朱暖英質詢說,台中13期重劃案,開發期程歷時至今,已耗時17個年頭,交地進度已完成99%。然而,過往無論是第11、12期重劃,計畫完成期程大約落在3至4年,最多不會超過5年。13期重劃卻延宕十多年,導致13期的民眾,比其他重劃區的民眾,得多3倍的時間在外地租屋,付了十多年租金,也有人被迫停止廠房租賃,造成的租金收入損失,他們又比別人多好幾十年。

朱暖英問地政局,13期重劃何時可以全部重劃完成?徵收地價稅是以重劃完成還是以交地時間完成算起?朱暖英說,13期重劃案是一個計劃,計劃裡公共設施未完成,公園未做好,道路也還沒通,即便交地了也不能視為重劃完成。其實,重劃後的抵費地也是民眾的貢獻,讓台中市政府市庫增加幾百億的收入。政府重劃延宕沒有租金補貼,重劃盈餘也沒有分地主,如果未完成重劃計劃,就要起算徵收地價稅,民眾一頭牛被剝了好幾層皮,政府攏包贏的,實在不合理。

地政局局長吳存金答覆說,目前13期重劃已完成99%,道路也在四月三十日全面開通,起徵地價稅法定是以重劃完成時間開徵。

朱暖英表示,地政局即便交地但重劃區內公設未完成就徵稅,市府就應該重新認定重劃完成時間。不然,根本就是欺侮百姓,重劃計劃未完成,公共設施公園還沒做好,道路也還沒通,就要徵收地價稅不合理,好比一個新建案,屋主買房,房子雖交屋,但公共設施未完成,建商就收管理費是不可行的,同樣的道理。呼籲地政局要重劃完成才為徵收地價稅的時間,不要讓民眾在短期到處籌錢或賤賣土地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