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停車誰來規定? 議員主張台中市自訂自治條例

2024-05-06 16:02:18 黃志政 記者

【本報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由於交通部長日前公開宣示讓地方縣市評估放寬騎樓停車規定,地方民意炸鍋,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雅惠6日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表示,民眾在自家騎樓停車,屢遭檢舉吃上罰單,苦不堪言,希望市台府整頓騎樓時,要考量民眾停車需求,並建議市府研議制定自治條例,讓騎樓停車的民眾,不再提心吊膽。

陳雅惠指出,住在五權南路,中投快速公路下來附近民眾陳情,自家騎樓屢遭檢舉違停,那一帶路邊禁止停車, 只因遭檢舉,警察就來開單,就造成民眾的恐慌。有時候到了晚間11點多,也被檢舉,由於陳情人罹癌末期,腿也不便行走了,最後只能放棄給開單了,在自家騎樓土地停車,也要被開單,真是情何以堪。

陳雅惠說,交通部長王國材曾說,大家可以彈性處理,尤其一些次要的幹道,如果可以留下行人的空間,然後也需要整段一段時間,建議這個部分,讓民眾可以去停車。

針對民眾反應,騎樓無法停車,實屬困擾,陳雅惠建議台中市是否研議制定自治條例,如屬次要幹道,有留下行人通行空間,應允許停車,並請市府聯繫台中市籍立委修法,讓騎樓停車的民眾,能免於提心吊膽。

交通局長葉昭甫答覆說,依交通部法令規定,在騎樓停放機車,只要符合法令,台中市允許騎樓可以停放機車,但騎樓無法停放汽車,是因為交通部的中央法規母法,目前還沒有修法,所以依地方自治法,自治條例不能凌駕母法之上,已向交通部反映,至於彈性處理,中央指示的是「執法人員彈性處理」,騎樓是否能停放汽車,需要中央立法,地方無法超越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