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脅迫外籍移工賣淫 雲檢偵結提人口販運公訴

2024-03-17 19:36 陳昭宗 記者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於1月初接獲民眾檢舉,指稱西螺鎮某養生館涉嫌以合法掩飾非法之方式,引進外籍移工逼迫從事性交易等不法行為,隨即報請雲林地檢署莊珂惠檢察官偵辦。蒐證後持搜索票至養生館及彰化縣竹塘鄉某農業合作社等處搜索,扣得現金新臺幣3萬餘元、帳冊1批、監視器等,並將被告林○○(男,48年11月生)、越南籍外配何○○(女,72年6月生)拘提到案,訊後認為被告2人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日前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林○○與何○○係男女朋友,從108年起合夥在雲林縣西螺鎮經營養生館,並由林○○自110年至112年間,以農場、養雞場員工、家庭看護工等名義,透過仲介引進包含何○○胞妹、弟媳等4名越南籍女子,並容留1名大陸籍配偶1名及5名越南籍配偶,在前開養生館從事性交易與按摩工作。而該養生館因收費較其他按摩店低廉,且何○○要求服務人員平時盡量穿著低胸、露肩、短褲等性感服裝進行按摩,按摩小姐於按摩時復刻意碰觸男客大腿內側敏感部位,或以胸部碰觸男客,使男客性起後,再於按摩時間內協助男客進行打手槍俗稱半套之性交易服務,以此減少按摩之勞力支出,並賺取小費。

林、何兩人另強制非法引進來臺之被害人越南籍女子A、B必須配合店內穿著,並以從事性交易也沒什麼關係等語,逼迫被害人A、B等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並按月收取違法引進來臺的人頭費用5000元,如有不從,即威脅解約遣返,並須付清在臺期間包含勞、健保、退休準備金、就業安定費等雇主須負擔之費用,以此脅迫、剝削被害人。

雲林地檢署呼籲,人口販運罪是國際社會公認惡性重大,且嚴重殘害人權之犯罪行為,此種逼良為娼之惡行更不會輕縱,必然從嚴、從速偵辦。

雲林檢警聯手破獲養生館以合法掩飾非法脅迫外籍移工從事性交易,偵查終結提起人口販運等罪公訴。(記者陳昭宗翻攝)

雲林檢警聯手破獲養生館以合法掩飾非法脅迫外籍移工從事性交易,偵查終結提起人口販運等罪公訴。(記者陳昭宗翻攝)

雲林檢警聯手破獲養生館以合法掩飾非法脅迫外籍移工從事性交易,偵查終結提起人口販運等罪公訴。(記者陳昭宗翻攝)

雲林檢警聯手破獲養生館以合法掩飾非法脅迫外籍移工從事性交易,偵查終結提起人口販運等罪公訴。(記者陳昭宗翻攝)